添加日期:2019年8月8日 閱讀:2157
8月6日,國家藥監(jiān)局、公安部、國家衛(wèi)生健康委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關于將含羥考酮復方制劑等品種列入精神藥品管理的公告(2019年 第63號)》。
公告顯示,根據《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》有關規(guī)定,國家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、公安部、國家衛(wèi)生健康委員會決定將含羥考酮復方制劑等品種列入精神藥品管理。
自2019年9月1日起:
口服固體制劑每劑量單位含羥考酮堿大于5毫克,且不含其它麻醉藥品、精神藥品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復方制劑列入第*類精神藥品管理;
口服固體制劑每劑量單位含羥考酮堿不超過5毫克,且不含其它麻醉藥品、精神藥品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復方制劑列入第二精神藥品管理;
丁丙諾啡與納洛酮的復方口服固體制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。
國家藥監(jiān)局官網數據庫顯示,涉及羥考酮、丁丙諾啡與納洛酮的產品共計有147個批準文號,根據此次公告,這些品種將被納入精神藥品管理。眾所周知,被納入其中的藥品,將會受到嚴格的管制使用。
(免責聲明:我們致力于保護作者版權,本文圖文素材來源于網絡,如涉及侵權,請及時聯(lián)系我們刪除!)
文章來源:
1.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1168醫(yī)藥招商網”的所有作品,均為廣州金孚互聯(lián)網科技有限公司-1168醫(yī)藥招商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,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、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,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,并注明“來源:1168醫(yī)藥招商網http://m.mjwave.cn”。違反上述聲明者,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
2.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(非1168醫(yī)藥招商網)的作品,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,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。
3.其他媒體、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,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,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。
4.如涉及作品內容、版權等問題,請在作品發(fā)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(lián)系,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。聯(lián)系郵箱:1753418380@qq.com。